一、面向对象及事务范围
面向太阳成集团tyc122ccvip/南洋研究院正式注册在籍学生。
因公出国(境)指参加会议、学术交流、科研合作、外出访学、参加交换生项目等因公事务。
二、时限提醒
因公出国(境)请至少提前两个月申报,若因报批太迟导致来不及处理,学院及国际处不予受理。
三、具体流程
1. 获得外方院校邀请函。学生与外方院校确认,明确往返准确的日期,同时确认费用来源、访问路线等信息。
2. 准备出国(境)安全防范承诺书。学生与分管学生事务的党委副书记谈话,承诺书签署完毕后交至外事秘书。出访日期应严格根据邀请函填写,特殊情况可预留1-2天转机时间。
3. 准备事前公示表。学生填写后,外事秘书签字盖章,公示5个工作日。
4. 在厦门大学网上服务平台填写学生出国(境)申请。辅导员、教学秘书、外事秘书、学院领导、研究生院/教务处、学生处、国际处、财务处(若费用来源包含厦门大学)等有关工作人员依次审批。请同学多加注意审批进度,因公出国(境)流程未获批准不能离境。
5. 出国(境)后7日内学生在出国(境)申请OA处填写实际出发日期。
6. 回国(境)后7日内学生在出国(境)申请OA处填写实际返回日期。同时办理事后公示表和回访记录表,并上传交流成果报告等相关材料:1.请学生拍照或扫描上传出国(境)证件里出发日出境章、返回日入境章的中国边检盖戳页,以及交流成果报告(不少于300字,需本人签名),成绩单/结业证书(参加交流项目的学生)。2.请至办事指南处下载填写《回访记录表》,找学院外事秘书签字盖章后将原件交到国际处/台港澳办综合科,下载填写事后公示表,公示5个工作日。
四、文件下载
请在厦门大学网上服务平台-学生出国(境)申请-办事指南处下载所需文件材料,如《出国(境)安全防范承诺书》《因公出访事前公示表》等。
五、特别提醒
(1)若申请住宿费超标、变更行程或取消行程(学生拟申请住宿费超标、提前回国、延期回国、变更日期、变更路线、取消行程等相关事宜,请提前至少一个月联系学院外事秘书,通过学校OA系统请示报告流程进行申报,获得相关部门审批同意。)
(2)党员因私(“因私”指持私人护照出国(境))出国(境)前应办理保留党籍的手续。本人应提前5个工作日登陆厦门大学信息门户,办理保留组织生活(党籍)手续。具体请提前至少10个工作日咨询学院党务秘书。
(3)请高度重视外事纪律,因公出国(境)流程未获批准不能离境。
附件:学生因公出国(境)申请审批流程图
学生出国(境)申报流程-申请人使用手册
范例 因公出访事前公示表.pdf
出国(境)安全防范承诺书
因公出访事前公示表
因公出访事后公示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