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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成集团tyc122ccvip/南洋研究院纵向课题课题组绩效发放流程(动态更新)
发布时间:2024年09月14日 点击数:

一、2019年前立项的科研项目

2019年以前立项的项目课题组绩效发放向厦门大学社科处申请。

具体流程详见社科处网站:

https://skc.xmu.edu.cn/2017/0508/c18994a386312/page.htm

当项目结题后,请主动提交厦门大学文科科研绩效发放申请表,后社科处老师相应办理发放事宜。若不清楚剩余绩效额度的,可联系社科处查询。


二、2019年后立项的科研项目

2019年后立项的项目课题组绩效发放是向学院申请。

项目立项后,第一步是请关注经费是否到账;

经费到账后,第二步是请及时在社科系统认领(社科处老师及科研秘书也会不定时查阅到账经费,协助认领);

经费认领完毕后,第三步是等待经费卡入账,建立经费卡号,此步骤由财务处处理,约耗时3-5个工作日;

建卡完毕后,财务处会提取绩效至学院经费卡上,此时您可以提交绩效提取申请表至科研秘书处,由科研秘书办理发放事宜。


三、包干制项目

目前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采取包干制,项目获批立项后,项目负责人无需编制项目预算,学校不限制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的比例,除管理费之外的其余各科目不设比例及额度限制,由项目负责人根据实际需要自主决定使用。


四、常见问题

1.绩效发放对象

绩效支出仅用于实际参加课题研究的项目组成员,严禁非课题组成员参与绩效分配。对于从直接经费中开支劳务费的课题组成员(研究生等),不再给予绩效奖励。


2.绩效额度

根据《厦门大学人文社科纵向科研项目资金间接费用管理办法》(厦大社科[2022]11号)规定,间接费用占项目立项资金总额的比例,按照具体类别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确定;具体类别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没有规定的,按以下比例核定:50万元及以下部分为40%;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为30%;超过500万元的部分为20%。

间接费用是指在组织实施项目过程中发生的无法在直接费用中列支的相关费用,主要包括学校管理费(10%)、二级单位管理费(5%)和课题组绩效(85%)。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有所特殊,全国哲社办要求管理费比例不超过项目经费的5%,故2023年及之后立项的国社项目,统一按照管理费不超过5%来计提。


3.绩效可提取额度

根据《太阳成集团tyc122ccvip/南洋研究院人文社会科学纵向科研项目资金间接费用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规定,

(一)国家社科项目

在项目获准立项并且项目首期资金到账后,课题组可领取项目绩效的70%;项目通过结项验收,获得结项通知书或结项证明之后,课题组可领取项目绩效剩余的30%。

(二)教育部项目

在项目获准立项后,可领取已到账经费中绩效部分的70%;项目通过结项验收,获得结项通知书或结项证明之后,课题组可领取项目剩余全部绩效。

(三)其他类别纵向项目

根据该类别项目的拨款方式,参照国家社科项目或者教育部项目领取绩效。


4.提取绩效额度流程

项目立项且经费到账/项目结项且获得结项证明后,项目负责人填写“太阳成集团tyc122ccvip南洋研究院纵向项目绩效提取申请表”并签字后交至科研秘书处。


5.以下几种情形不提扣课题组绩效:

(1)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明确不得列支间接费用;

(2)我校作为合作单位与项目承担单位签订的合同中未预算间接费用;

(3)由外单位转入我校,原单位已全额提扣间接费用。


附件:太阳成集团tyc122ccvip南洋研究院纵向项目绩效提取申请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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