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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届本科毕业班创新学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04月26日 点击数:

各位同学:

为做好2023届本科毕业班创新学分认定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及时确认学分获取情况。2019级、2020级创新实践学分认定参照《厦门大学本科生创新学分认定办法(试行)》厦大教〔2015〕33号文件,主要结合完成大创项目,参加学业竞赛获奖,发表论文,获得专利的等具体成果进行认定。预计无法取得2个创新学分的毕业班学生,请尽快联系学院说明相关情况并继续关注可认可活动举办情况。

二、创新学分认定流程

创新学分的审核工作由学院自主完成,教务处对学院创新学分审核实行工作指导,对创新学分审核结果督察。

具体流程为:学生申请—指导教师审核—学院审核—学院公示—正式认定—学校录入教务系统。

以下情况无需学生另外提交创新学分申请:

1.完成大创项目申请认定创新学分,项目已结项的系统会根据结项验收提交的学分自动生成创新学分记录;项目正在进行结项验收,系统会在院校审核通过后生成相应的创新学分记录;

2.参加各级学业竞赛获奖申请认定创新学分,竞赛在学校当年度公布的学业竞赛库名单中,则由主办方统一提交获奖信息,系统会生成相应的创新学分记录

上述情况外,计划申请创新学分同学请于5月8日前在创新网(cxw.xmu.edu.cn)根据具体情况在创新学分或学业竞赛模块提交申请。

三、申请冲抵全校性选修课程序

根据《厦门大学本科生创新学分认定办法(试行)》厦大教〔2021〕85号,2020级及之前年级本科生仍适用2015年创新学分认定办法,创新学分累计超过2学分的,超过部分可冲抵全校性选修课学分,累计冲抵不超过4学分。具体申请程序:

1. 学生申请。学生本人向学院提出抵扣申请,截止5月22日,。

2. 学院审查。学院审查学生申请是否符合文件规定,创新学分是否足够抵扣等,对学生申请进行审核、公示。填写《毕业班学生创新学分冲抵全校性选修课学分申请审核汇总表》(见附件),签字盖章交到教务处实验与电教管理科备案,并在创新网系统内操作(操作流程见附件)。

3. 学分登记。学院公示无误后,学校将抵扣校选学分导入教务系统,冲抵的学分课程记为《创新实践通识课》。创新学分冲抵校选课学分后,按抵扣后剩余创新学分核算《创新实践》课程成绩等级。

四、时间节点

创新学分认定第一批:已获奖,已结项项目

1.学生申请,即日起至5月8日

2.学院审核:即日起至5月10日

创新学分认定第二批:近期参赛,正在结项项目

1.学生申请,即日起至学校完成本年度结项公示

2.学院审核:5月10日至5月20日

申请抵扣校选课

1.学生预申请:即日起至5月8日提交汇总表至zhuhj@xmu.edu.cn,若有项目尚在结项验收中,可按预计获得学分先计入;

2.学院预审核:5月8日至5月10日

3.学生系统申请:5月10日至5月22日,创新网提交抵扣申请

4.学院审核:5月22日至5月31日

四、联系方式

如有问题请联系教学秘书,朱老师,2188207,zhuhj@xmu.edu.cn

 附件:毕业班学生创新学分冲抵全校性选修课学分申请审核汇总表.xlsx

 创新网系统核减冲抵校选创新学分操作流程.docx

太阳成集团tyc122ccvip/南洋研究院

2023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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