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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洋研究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选拔办法
发布时间:2022年11月28日 点击数:

南洋研究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选拔办法

为选拔优秀博士研究生生源、提高博士研究生生培养质量,南洋研究院2023年拟实行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选拔方式。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一、招生专业

国际关系、政治学理论、世界史。

二、申请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

2.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

3.应届境外高校在读研究生或已经取得境外高校硕士学位的毕业生也可申请,在考核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应届生最迟在入学前需提供教育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

4.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书面推荐意见。

5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四级(CET4)或托福TOEFL)成绩达到80分以上,雅思(IELTS)成绩达到6分以上,或与以上英语水平相当的证明。

三、报考类别

考生的报考类别按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和非定向两种。录取类别与报考类别一致,报名后无法更改。请考生在报考时慎重选择。

1.全日制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考生须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全日制学习。在职考生,还须辞去原单位工作,并提交辞职证明,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非在职考生须提交非在职证明材料(应届生除外)。毕业后双向选择,自主择业。

2.全日制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我校只有教育部单列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定向培养研究生计划”、“定向新疆高校培养博士学历师资计划”、“高校思政工作骨干计划”以及“厦门大学附属医院在职医务人员计划”可招收全日制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此类别中的非在职考生要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毕业后按考生录取前已签定的协议书内容到指定单位就业;在职考生录取后可将人事档案、户口、工资关系等留在原工作单位,毕业后到定向单位工作。

3.非全日制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我校仅有“教育博士专业学位计划”招收非全日制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

注:“厦门大学附属医院在职医务人员计划”只在我校医学院招生。

四、申请流程

1.凡报考我校博士研究生的考生均须按照要求办理报名手续。报名分两个步骤进行:第一,网上报名及网上支付报考费;第二,向报考院系寄(送)相关报名材料。以上两个步骤缺一不可。

2.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时间:

1)202212月5-202212月30(实行申请考核的学院报名时间以学院的招生简章中规定为准)。网址:https://bsbm.xmu.edu.cn。具体的报名要求、流程届时请查阅我校考试中心网页的相关通知。

2)报考费每人160元,报考费凡经确认缴纳,均不办理退还。

3.学生在网上报名后必须于202315日前将报考材料寄达我院逾期不再受理。

寄送的报考材料包括(请务必选择顺丰邮寄):

1)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厦门大学 2023年攻读博士(含港澳台)学位研究生报名登记表》,考生本人须在报名登记表末页“本人自述”栏落款处亲笔签名确认。报考全日制类别的考生须在“政策告知”栏签字承诺:被我校录取的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全日制定向非在职博士研究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将个人的辞职证明(或无工作证明)和人事档案转到我校,若发现相关材料不符合要求,我校将依据相关规定对此类考生作出严肃处理

2)本科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硕士毕业证书及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只须提供学生证复印件);

3)个人自述表(见附件):主要包括本人的政治表现、外语水平、学习和工作经历、经验、科研能力、特别成就等,不超过2000字;

4)研究计划:拟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计划,不少于3000字,格式自定;

5)硕士学位论文摘要(含评议书,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硕士论文开题报告);

6)学术诚信承诺书(附件下载无论是否发表学术成果都必须提交②代表性学术成果(已发表论文未发表的工作论文等,不超过3件);已发表的学术成果需附上中国知网的查重报告简洁版获奖证书等资料复印件若有

7)外语水平能力证书复印件;

8)成绩单:硕士阶段成绩单(须加盖本校研究生院(处)培养办或本人档案所在单位公章);

9)两位本学科领域具有副教授职称的专家推荐信(格式见附件),并留下联系方式以便咨询;

10)身份证复印件;

11)境外获得硕士学历和学位的考生需在报名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学位认证书(应届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提交,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邮寄地址(或工作日直接来院提交):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太阳成集团tyc122ccvip南安楼203(2)办公室研究生秘书 李老师收,邮编361005,电话:2188207。

快递注明:“XX专业博士生申请考核材料”。

注:①申请材料请按上述清单顺序编号提交(要求:A4纸打印,按顺序装订),若上述申请材料不全,将不予受理;②所提交材料不退还;③若发现材料造假者,包括学术造假或抄袭,即使已被录取,也将取消博士研究生录取资格,已入学者做退学处理。

五、初审

收到考生的申请材料后,我院负责对申请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进行初审,将符合要求的材料递交各学科专家组审核。专家组对考生提供的申请材料所体现的专业基础、学术背景、科研经历及成果、专家推荐情况、外语水平、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科学研究计划等,进行认真评审并分别给出成绩。学院根据专家组评审成绩和差额比例确定综合考核名单(最多1:3录取-考核比例),名单报学校招生办审核后在学院网站公示。初审选拔成绩不记入最终考核结果。

六、综合考核

1.资格审核

入围考核名单的考生在考核前到学院(南安楼203-2办公室)进行资格复审。考生考核时须亲自携带本人以下材料到我院接受检查:若因疫情采取线上复试则资格审核采取邮寄或者扫描发送邮箱形式进行,具体情况请等后续通知。

1)填写完整并密封完好的《厦门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情况审查表》(该表可在厦门大学招生办公室网页:http://zs.xmu.edu.cn下载;考生提供接到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情况审查通知时档案所在单位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情况审查表此表一般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填写、签字并盖章,若考生档案由工作单位寄挂在人才市场,则由考生工作单位填写、签字并盖章);

2)身份证原件;

3)本科和硕士阶段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生携硕士学生证原件和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原件;

4)外语证书原件;

5)其他报考材料如学术成果、获奖证书等的原件(事先按填报顺序整理好);

6)体检表

提醒:我校不组织考生进行集中体检,请考生自行前往具有二级甲等资质以上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报告有效期以复试时间为准,三个月内有效)。体检项目包括:内科、外科、血压、视力、辨色力、听力、嗅觉、肝功能、尿常规、胸片。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注意: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2.考核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外语测试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试。

复试方式分为:笔试、面试。

笔试:主要为外语知识测试专业课测试。考察学生对基础理论、基础知识、基本技能的理解与掌握;考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面试:分为外语面试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重点考察学生的专业知识、专业技能、表达能力、创新能力、治学态度和心理品质;

外语面试,测试外语听和说的能力。

具体权重如下:若采取线上复试则笔试部分测试内容由面试环节考核

专业名称

复试内容(满分100分)

及各部分所占比例

备注

世界史


专业知识 50%

25%笔试+25%面试

专业英语20%

10%笔试+10%面试

综合素质(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30%

30%面试

政治学理论、国际关系

专业英语 30%

15%笔试+15%面试

综合素质(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20%

20%面试

专业知识50%

25%笔试+25%面试

笔试不指定参考书目,主要考核学生的专业知识、专业外语和科研能力等。考核按百分制计算,考核(含笔试和面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体检、政审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经审核鉴定为抄袭或者严重学术不端者不予录取。

七、时间安排

1.202212月5日-202212月30日,考生报名缴费。网址:http://bsbm.xmu.edu.cn/xmuphd/login。具体的报名要求、流程届时请查阅我校考试中心网页的相关通知。

2.接收纸质材料截止时间:202315日(包含5日)之前收到材料。(特别提醒:材料邮寄请使用顺丰),逾期不再受理。

3.材料审核:202316-20231月12日。

4.综合考核(笔试和面试):20233月中旬-4月(具体以届时电话或短信通知为准)。

八、录取

我院遵循公平公正、择优选拔和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填报志愿和总成绩由高至低录取。拟录取结果由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查批准确定,报学校招生办审核后在学院网站公示。最终录取名单以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和教育部审核通过的为准。

九、申诉机制

为保证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保证我院博士生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申诉机制。考生在申诉过程中,应当据实申诉,不得虚假申诉、不得捏造事实申诉、不得诬陷他人。申诉内容必须是与我院博士生招生相关内容。考生可以选择口头或书面申诉,但建议以书面申诉为主。直接受理人为学院研究生秘书。研究生秘书做好调查后汇报分管领导(对于重大、严重、紧急事件则汇报学院书记、院长、分管副书记以及其他相关领导并开会讨论),且在3个工作日之内回复考生。申诉结论得出后相关工作人员将对后续情况进行跟踪与监督。


、招生目录

参见《厦门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十一、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 0592-2188207

E-mail : LH0715@xmu.edu.cn

网址http://nanyang.xmu.edu.cn/index.asp

厦门大学招生办公室

电话:0592-2188888          传真:0592-2180256

E-mail:zs@xmu.edu.cn       网址:http://zs.xmu.edu.cn

厦门大学考试中心

联系电话:+86(0)592-2184166      传真: +86(0)592-2184117

网址:http://kszx .xmu.edu.cn     E-mail: kszx@xmu.edu.cn


十二、本办法由厦门大学南洋研究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以《厦门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厦门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工作指导意见》为准。


厦门大学南洋研究院

                                202211


附件1、专家推荐信 厦门大学博士研究生专家推荐信.doc

2、个人自述表 厦门大学考生自述表.doc

3、诚信承诺书 申请考核制学术诚信承诺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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