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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0届待就业应届毕业生寄存档案和户口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年06月05日 点击数:

 关于厦门大学2010届待就业应届毕业生寄存档案和户口的通知

各位毕业班同学:

福建省外生源待就业应届毕业生可申请将档案和户口寄存在学校两年。福建省外生源待就业应届毕业生待就业系指毕业生在有能力工作并确实在寻找工作的情况下不能得到适宜职业而没有收入的状态毕业生系指户口或档案已按规定转入学校、离校当年获得毕业资格的全日制研究生和本科生。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有意申请的同学请于6月9日上午备齐相关资料,交至学院团委办公室(1018),逾期不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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