亟需有效打击境内诈骗案与跨国犯罪
厦门大学南洋研究院 娄缃旖
诈骗犯罪正在威胁马来西亚的公共安全。根据内政部公布的数据,2023年全国共发生34,497起网络诈骗案,总损失高达12.18亿令吉。五个最主要的诈骗方式分别为电商犯罪(2.04亿令吉)、电诈犯罪(3.53亿令吉)、投资骗局(4.72亿令吉)、贷款诈骗(1.05亿令吉)、情感诈骗(4,390万令吉)。内政部曾在2020年的报告中指出,犯罪行动趋向于无国界发展,马来西亚正在面临日益复杂的国家安全战略上的风险和威胁。
《星洲日报》曾有篇报道,“大马人好骗?诈骗集团每天57万入袋”,提醒公众在保持警惕的同时,应对求助渠道有所了解,如国家诈骗应对中心997热线,以及第一时间通知银行和向警方报案。然而,诈骗分子不断更新骗术,冒充国家诈骗应对中心人员,诱骗受害者点击钓鱼链接,并转账到所谓避免资金被冻结的安全账户。
诈骗犯提现转移的过程只需短短几分钟,但受害者却需要辗转多方,经历繁琐程序,向银行、国家诈骗应对中心、警方等多个部门逐一报案,而办案与追查过程还会因追查难度和多重程序而陷入胶着、停滞状态。
大马人真的好骗吗?诈骗为何屡禁不止,令人防不胜防?对受害者来讲,诈骗技术不断升级,令人难辨真伪。
首先,诈骗犯转向对个体定制化的情景剧本,张口即能说出受害者的私密信息,他们能言善道,凭借逼真的话术瞬间抓住受害者的注意力;其次,善于利用信息差,或营造信息差,诱发人们捡漏、贪小便宜的心理,进而放松警惕;第三,运用递进升级的心理操纵术,结合技术手段对受害者施行大起大落的心理操纵,通过一系列精心设计的步骤,诱导受害者主动配合。诈骗之所以防不胜防,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受害者的心理防线被悄然攻破,误将敌人视为朋友,最终让对方得逞。
在公共领域,信息安全存在诸多漏洞,对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不够迅速、有力。面对日益复杂和多变的安全威胁,政府需采取更有前瞻性的策略,主动出击,而不是仅仅依赖传统的防范手段。唯有引入和掌握前沿技术,才能有效实现及时预警、拓宽线索渠道,以强大的技术手段及时发现和制止网络诈骗,最大程度地保护本国公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在探讨公共安全和社会秩序时,我们不得不面对一个严峻的现实:层出不穷的诈骗案背后往往隐藏着有组织的、盘根错节的跨国犯罪集团,其势力绝非孤立存在,不以某地为据点,而是通过错综复杂的联系,牢牢地嵌套于全球犯罪网络产业链之中。这使得他们有着极强的适应性和渗透能力,能够在任何疏于防范和缺乏有效管控的空间野蛮生长,从全球网络的灰色链条中打开自己的渠道。他们利用技术手段窃取信息,再通过产业链迅速转移或出售个人隐私信息、钱财、胁迫犯罪,甚至涉及人体器官交易和人口贩卖。这对每一位安守本分的平民老百姓来说,都是极大的安全威胁,一旦被拖入泥潭里将饱受蹂躏与折磨。换句话说,电信诈骗仅仅是可见的一环,更多不可见的还藏于黑色空间。
在印亚太地区,随着经济一体化的推进过程,各国已达成了建设生物识别数据库的共识。马来西亚作为其中的积极倡导者,也计划借助生物识别技术来强化边境安全、追踪金钱和货物的流动轨迹,以遏制有组织犯罪活动和国际恐怖主义。
此外,马来西亚警方与国际刑警组织,以及东盟和中国保持着紧密的合作,共同打击跨国犯罪。例如,东盟与中国建立的“警务联络官制度”,为电信诈骗的跨境执法合作行动提供了有效的平台,双方在相互传达警务情报以及协调联合行动上有了深度合作。今年,马来西亚与中国更是签署了长达十年的合作协议,联手打击和治理电信、网络诈骗和跨境非法赌博等活动。
不过,跨国电信诈骗犯罪在国际警务执法合作、国家之间的法律和司法合作仍存在待协商与磨合的难点。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的学者指出,当前的区域性的警务合作未能达到高灵活度与深层次,而是以个案协商为主;其次,跨境联合侦查和协作的应对机制仍需完善,同时简化相关手续与流程;再者,东南亚地区的执法和取证技术的参差不齐,需要进一步建立信任机制,以联结技术交流和培训、实现资源共享。在引渡机制上,目前的曙光在于东盟正在积极促进区域引渡协定,建立法律走廊来防治跨国犯罪。
总的来说,公共安全问题不再只是大马自身的问题,而是区域社会共同面临的挑战。频繁的诈骗案严重冲击了社会信任和公共秩序,大马对跨国犯罪治理的紧迫性已经逼在眉睫,只有通过重新审视公共安全战略布局、加强国内执法,以及提升跨国联合执法合作机制,才能更好地维护区域公共安全和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