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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2-2023学年本科毕业班个人荣誉称号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05月11日 点击数:

各位本科同学:


2022-2023学年毕业班个人荣誉称号评选工作已启动,现将个人申请事宜通知如下:


一、荣誉称号评选依据

荣誉称号的评选参照以下文件(见附件123)执行:《厦门大学学生表彰奖励暂行规定》(厦大学〔201318号)、《厦门大学优秀毕业生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厦大学〔201320号)、《太阳成集团tyc122ccvip南洋研究院本科生荣誉称号评定实施细则》

二、参评对象和名额指标

(一)参评对象

厦门大学正式注册的全日制毕业班本科生,不包括委培生、交流生、在职生以及外籍学生。参评“优秀毕业生”的学生原则上须能在2022-2023学年内(即20236月)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但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可不受此限制。

(二)评选名额

学院

优秀毕业生

优秀三好学生

三好学生

优秀学生干部

太阳成集团tyc122ccvip

3

1

3

1

三、评选条件

(一)“优秀毕业生” 评选条件:

1.在校期间学习总成绩应在同年级本专业毕业生中名列前茅;

2.在校期间获得优秀共产党员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团总支书记优秀团支部书记等校级以上荣誉称号两次及以上。

或者获得上述校级以上荣誉称号一次,且获得国家奖学金或校级奖学金一次及以上;

3.对服从国家需要,自愿到国家重点保证单位、边远省区和艰苦行业就业的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评选。

(二)“优秀三好学生”评选条件:

1.学习成绩优秀,课程成绩排名应居于同年级本专业前10%

2.在学习、生活和各项活动中起表率作用,表现突出,有健康的身体、良好的卫生习惯及较强的心理素质。

(三)“三好学生”评选条件:

1.学习成绩优良,课程成绩排名应居于同年级本专业前30%

2.在学习、生活和各项活动中表现优秀,有健康的身体、良好的卫生习惯及较强的心理素质。

(四)“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

1.学习成绩良好,课程成绩排名应居于同年级本专业前50%

2.担任学生干部一年以上,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奉献精神,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工作取得一定成绩。

特别提醒:成绩要求等限制性条件以厦门大学的评选办法为准(附件2

四、注意事项

1.参评学生应符合相应评审办法中规定的评选条件;

2.参评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学生在参评年度必须具有志愿服务经历(包括从事社区服务、环保服务、健康救助、抢险救灾、赛会服务、公益服务、支教服务等活动)或者社会实践活动经历;参评优秀毕业生的学生在校期间必须具有志愿服务或者社会实践活动经历;

3.荣誉称号评选工作中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不能同时兼得,只能获得其中一项;优秀毕业生可与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兼得;

4.荣誉称号的评选实行申请制,凡符合条件的学生均可提出申请,由于学生本人在申请过程中的疏漏造成其未获得荣誉称号的,由学生本人负责;

5.凡在2022-2023学年至全校表彰文件发布前因违法违纪行为受处罚、处分的(包含已经存在违纪事实但之后才受处罚、处分的情形),以及在疫情防控期间违反管理要求的,取消该生参评资格;学生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行为方可参评优秀毕业生

6.凡是尚欠学费的毕业班学生,均不得参加本次荣誉称号的评选;

7.在荣誉称号的评选过程中,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荣誉称号评选资格,并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奖励表彰后,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学校将撤销其所得的荣誉称号,追缴已发放的荣誉证书,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

8.已被评为优秀毕业生的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取消其优秀毕业生的荣誉称号:在离校前有违纪现象或品行不端者;20237月份之前不能按时毕业或不能获得学位的。

五、材料提交

1.相关荣誉称号申请表(见附件45)电子版+纸质版,一式一份;

2.《太阳成集团tyc122ccvip本科生评奖评优申请汇总表》(见附件6)电子版+纸质版,一式一份;

3.其他证明材料(电子版+纸质版,一式一份)。

特别提醒:由于毕业论文的成绩未出,以上材料涉及的成绩内容可忽略不填,待学院收齐材料后统一填入。

所有申请材料由班长收齐后,统一提交到学院。材料提交截止日期:522日中午11时,电子版交到学院官邮guoguannanyang@xmu.edu.cn,纸质版交到南安楼203-1办公室,逾时不候!


如有问题,请联系:

叶上源(18850567207

太阳成集团tyc122ccvip学工组

2023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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